「我沒有騙人啊,我只是幫忙開戶,怎麼就變成詐欺了?」
阿凱坐在我們面前,手指不安地絞著衣角。他說自己只是答應朋友幫忙辦個帳戶,對方說拿來做公司週轉用,還會給點回饋金。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誰知道幾個月後突然接到警察的通知,說他被人提告詐欺。現在案子到了法院,法官問他「你要自己辯護,還是指定辯護人?」他整個愣住。
他問我們:「這種案子需要請律師嗎?我講實話就好了不是嗎?」
很多人第一次碰到刑事案件時,會有跟阿凱一樣的想法:我又不是壞人,我只要跟法官說清楚真相,應該就沒事了吧?但法律不是日常對話,尤其在詐欺這種案子裡,「說清楚」和「法律上講得通」常常是兩件事。今天我們來說說,詐欺罪的被告到底需不需要請律師?自行辯護會有哪些風險?還有,在不同階段,專業協助到底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偵查階段不請律師真的沒差嗎?我只是去做筆錄而已啊
在很多人心裡,偵查階段就是「去做筆錄」,頂多就是警察問幾句、檢察官再問一下,回答完就可以回家,沒必要特別找人陪。這樣的想法其實很常見,但問題是,如果你這時說錯話、沒交代清楚重點,後續法院就會拿你當初的陳述來「認定你有罪」,那可就麻煩了。
舉例來說,如果你在一開始就不小心承認「有收到錢」、「知道帳戶會被拿來轉帳」,那檢察官很可能就認為你對整件事是知情甚至同意的。你可能只是說「朋友說會給一點錢當謝禮」,但法官看到這句話,會聯想到你有收錢就是有報酬、有對價關係,也就是共犯。你以為你在講的是善意幫忙,但法律上解釋起來,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角色,常常不是幫你「逃避」,而是提醒你哪些問題不能輕忽,哪些事需要補充解釋清楚。如果你真的什麼都不知道,那更應該早一點釐清證據,把自己跟整個詐欺事件切割清楚,這樣才不會一頭霧水地背上一條罪名。最怕的就是:人沒做壞事,但因為講錯話而被誤會有共犯意圖,那真的會欲哭無淚。
到審判階段還能自己說就好嗎?法官不就是問來問去?
到了審判階段,整個案子會正式進入「證據攻防」的狀態。這個時候,不只是講清楚「我沒有做」,而是要提出具體證據、法律上的論點、對對方主張的回應邏輯。如果你覺得這階段只要「再說一次真相」就能沒事,那你可能會很快發現:法院只聽你說,並不代表會相信你說的。
例如你說:「我根本不知道這帳戶拿來詐騙,我只是幫忙開戶。」但檢察官可能提出轉帳記錄、對話紀錄,甚至別人的供詞來證明你明明知道。這時候你需要的是有能力「拆解」這些證據邏輯、指出漏洞、舉出相反證據,而不是只是一次又一次說「我真的不知道」。法院不是在測謊,而是在做事實和法律的評估。
有些人堅持自己上法庭,最後卻因為一句話講得不精準、沒提出關鍵證據、或是沒反駁對方論點,就讓整個判決偏了方向。你不是不誠實,只是缺乏用法律語言保護自己的能力。在這階段,如果完全沒有人幫你把案件資料整合、立場論點釐清,你會發現自己像是走進一場比賽,卻連規則都不清楚,更別說要贏了。
自行辯護可以嗎?有沒有可能會反而害到自己?
當然,法律上沒強制規定每個人都一定要請律師,自行辯護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問題是,這個權利本身不是保障勝訴,而是你「可以選擇自己承擔一切責任」。詐欺案件涉及的是刑事責任,判下去可能是幾個月、幾年不等的刑期。就算最後有機會緩刑或減刑,那個前提也是你整個過程走得對。
自行辯護的風險,最大問題在於資訊不對等。你面對的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檢察官和法官,他們說的是法律的邏輯與證據,而你說的是情緒與經驗,兩個頻道根本對不上。更別說,有時你連法院寄來的公文或筆錄內容,都看不懂上面到底在問什麼。你可能以為「這沒什麼」,但檢方可能正是抓住這一點,把你拉進主犯位置。
更現實的狀況是,如果案件有其他共犯,他們可能會互相推責,把矛頭指向你,說你才是主導。你如果沒有準備好,沒有人協助你反駁,就會變成替別人背鍋。這在我們過去處理的案子裡並不少見,特別是那種「只是幫忙轉帳」、「幫人開戶」的案子,很多人都是因為過於相信朋友,最後卻成為詐欺罪的主角。
面對詐欺罪的指控,你當然可以選擇自己應對,但那就像是穿著拖鞋去參加一場馬拉松,並不會因此讓對手放水。不管你是不是主犯,或者根本只是誤入局的人,重點都在於你有沒有準備好用法律的方式為自己說話。
如果你正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需要找人幫忙?」那可能代表你已經嗅到風險的味道了。我們是法寶專業法律團隊,有處理過很多詐欺案件,可以聽你說故事,陪你釐清選項,並且在必要時幫你準備該有的保護。免費諮詢,不代表輕忽,而是你不需要一個人硬撐到底。說出來,就開始有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