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在網路上被罵、被打一星負評,能提告要求客人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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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是google地圖還是蝦皮賣場,做生意被打負面評價是在所難免的。如果是事實那也就算了,偏偏那評價說的都是無中生有,卻因為那些虛假的話搞到其他客人不願上門、損失慘重,能要求那給負評的人賠償這陣子的營業損失嗎?

 

客人消費體驗不佳給店家負評,能以提告恐嚇客人刪評論嗎?

  雖然有些比較投機的店家在看到顧客給予糟糕評價時,會私下偷把留言刪掉,但並非所有平台都能這麼輕鬆把痕跡抹除。有些老闆在看到這類糟糕評論時,會主動與客戶聯繫要求刪除,深怕影響生意。比較好一點的業者會給予補償或道歉來請求改評價,有的則是以提告來恐嚇。

  網路平台開放顧客評價主要也是方便讓其他還沒上門過的消費者更了解店家,營造形象是其次。如果店家本末倒置太過看重評價,甚至以強硬的手段威脅客人把負面評論刪除,反而會害自己吃上官司。

 

負評害店家商譽受損,對客人告誹謗會成立嗎?

  刑法誹謗罪要成立,必須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第一項)」、與「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三項)。甚至以圖文方式來誹謗還會加重刑責(第二項)。網路給負評一定是圖文誹謗這沒爭議,問題就卡在其他構成要件。

  雖然給負面評價的客人,看上去確實符合第一項構成要件來讓店家名譽打折。但如果顧客體驗為真,分享親身經歷給其他人「避雷」,則與公共利益有關。所以大部分親自消費過才給出的負面評論,要成立誹謗罪是比較困難的。

 

什麼樣的客人一星負評才能提告?被負評可以要求多少賠償?

  真正會成立誹謗罪的負評,幾乎都發生在「同行競爭」或「跟風給評價抵制(沒確實上門過)」的情況下。有些老闆會忌妒其他同質商店生意比自己好,故意開一堆假帳號洗負評,這種惡意中傷其他店家商譽的情況就有可能觸犯誹謗罪了。還有就是有些店家因為一些事件上了新聞,很多被新聞帶風向卻對實際狀況不了解的網友也湊熱鬧給了負評想害店家倒閉,這萬一店家提告也會有誹謗問題。

  但如果是藉由給負評來罵老闆或店舖員工的情況會成立誹謗嗎?這部分恐怕會比較傾向公然侮辱罪,實際情況還是得以留言內容為主。歡迎預約諮詢了解更多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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