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指名道姓在網路上影射公審,能告妨害名譽嗎?實話實說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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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把答案寫在最前面──這是可以告的,無論是憑空捏造事實還是將人難堪的私事或糗事公諸於世皆為如此,而且勝訴率不算低。但實際上會不會成立還是得由司法機關斷定。而當事人能做的,除了是加強手邊的證據及說詞,讓審理結果對自身更有利外,還要懂得「隨機應變」、「見好就收」,如果繼續走訴訟無法拿到更多好處,倒不如在最理想的狀態下和解結案。

 

在網路上被匿名亂罵,想告但沒對方資料,警察不受理怎麼辦?

  不知道是被誰罵,只能讓警方以公權力要求網站提供對方IP位址與個人資料來把對方約出來做筆錄提告了。但很多警察並非法律專業出身,加上吃案狀況一直讓人詬病,讓許多受害者深感困擾。

  警方不受理,有時候可能是不熟悉法規的民眾告錯條文,警察本身也懶得解釋這麼多,直接用「不能告」來帶過。這時最需要的恐怕就是「與專業律師諮詢討論」,有個懂法的人作為靠山,警察不協助恐怕就要擔心自己的前途了。

 

沒指名道姓發文抒發,為什麼還會被告誹謗罪?做筆錄該說什麼?

  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本來就沒有「指名道姓」這點。只要發文能讓多數人看出是在說誰,或提及明顯個人特徵,告贏的機會可是相當大。做筆錄時,其實只要實話實說即可,當然這邊不是指嗆聲說就是看對方不高興想罵,而是不要找一些沒意義的藉口(如:帳號被盜)來脫罪,被發現說謊只會更慘。

  就算覺得自己說得很隱諱、對方告不贏,也不該去賭那點機率,先拿出誠意與對方和解道歉、讓對方主動撤告,才是真正能避免掉諸多麻煩的解決辦法。

  如果在和解時遇到困難,或是對方堅持告到底不和解,可以與本站律師諮詢討論相關訴訟策略。麻煩已經造成,盡量想辦法把傷害降低才是最明智的抉擇。

 

妨害名譽要和解嗎?不想和解怎麼辦?堅持告下去有什麼壞處?

  打官司的過程可是非常累的,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會被浪費不少時間與精力。如果對方有意願和解,其實可以聽聽對方開出的和解條件,願意接受的話,可以讓訴訟就此停下,雙方握手言和。原告可以拿到一點金錢補償,就算沒勝訴其實在情理上也算是贏了;被告則是「花錢消災」,用一些金錢避免被判刑,何樂而不為呢?

  萬一真的不想和解,或是不知道和解到底值不值得,可以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當然也能讓律師協助您與對方談和解,來爭取到最自身更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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