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太太在社群上傾訴,她早已發現丈夫外遇,甚至第三者多次承諾「會離開他」。然而時間一年一年過去,丈夫和第三者始終糾纏不清。她痛苦地問:「我不是不能原諒,但為什麼他總是斷不了?」
這樣的婚外情,常讓受害者陷入困境:想結束卻拖延,想提告又不確定該從哪裡下手。究竟法律如何看待這樣的關係?面對這種情況,該怎麼保護自己?
婚外情斷不了,不只是情感問題
很多人以為外遇只是道德問題,實際上在法律上有明確規範。根據《民法》第195條,配偶對第三者可以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賠償,而這並不依賴外遇一方是否願意承認。只要能證明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就可能成立賠償責任。
不過,現實中常見的問題是,第三者與婚姻一方形成長期依賴,即使多次被要求分手,仍繼續交往。這時候,即便外遇一方聲稱「想回歸家庭」,只要行為上仍與第三者保持親密往來,法律仍認定婚姻受到破壞。
曾有案例中,一名丈夫聲稱已與小三斷絕關係,但妻子出示了持續轉帳給第三者的紀錄,最終法院認定外遇仍在持續,判賠金額也因此增加。
外遇不斷,離婚官司會怎麼判?
如果外遇一方持續與第三者交往,這不僅影響賠償,也會影響離婚訴訟。根據《民法》第1052條,外遇屬於「重大事由」之一,法院可依此判定婚姻破裂。
而在爭取監護權時,外遇行為更會被視為影響教養環境的因素,尤其當外遇方將第三者帶入家庭生活中,法院會質疑其是否能提供穩定、安全的環境。
例如,有案例中丈夫外遇長達三年,並讓第三者參與孩子日常生活。最終法院將監護權判給妻子,並限制丈夫探視,理由是「不利於孩子的心理發展」。
因此,婚外情斷不了,不僅傷害感情,更可能影響孩子的未來。
常見的法律選擇與風險
行動選項 | 適用情況 | 法院可能結果 | 風險 |
---|---|---|---|
侵害配偶權賠償 | 想讓第三者承擔責任 | 第三者需支付精神賠償 | 若證據不足,敗訴可能性高 |
離婚訴訟 | 想結束婚姻並分配財產 | 法院可判定婚姻破裂並分配財產 | 過程耗時長、雙方情緒激烈 |
爭取監護權 | 有孩子,想保障孩子穩定 | 外遇方通常失去監護優勢 | 需完整證明自身教養能力 |
協議離婚 | 雙方願意和平結束 | 節省時間、減少衝突 | 若外遇方登記前反悔,效力無法保證 |
這些選項中,最重要的是根據自己的目標決定行動。例如,有人希望維持婚姻但制止第三者,就以侵害配偶權訴訟為主;若已無法挽回,離婚與監護權則應同步準備。
你的幸福,不應被綁架
婚外情斷不了,往往讓人陷入無止境的等待與痛苦。無論對方怎麼保證,真正能改變局面的,往往不是他的承諾,而是你為自己做出的決定。
冷靜評估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了解法律給予你的權利,並選擇最適合的行動。只有這樣,才能讓謊言無所遁形,也讓自己擁有重新開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