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跟第三者斷不了?他以為能兩邊都要,最後一無所有!

有一位太太在社群上傾訴,她早已發現丈夫外遇,甚至第三者多次承諾「會離開他」。然而時間一年一年過去,丈夫和第三者始終糾纏不清。她痛苦地問:「我不是不能原諒,但為什麼他總是斷不了?」
這樣的婚外情,常讓受害者陷入困境:想結束卻拖延,想提告又不確定該從哪裡下手。究竟法律如何看待這樣的關係?面對這種情況,該怎麼保護自己?

 

婚外情斷不了,不只是情感問題

很多人以為外遇只是道德問題,實際上在法律上有明確規範。根據《民法》第195條,配偶對第三者可以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賠償,而這並不依賴外遇一方是否願意承認。只要能證明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就可能成立賠償責任。

不過,現實中常見的問題是,第三者與婚姻一方形成長期依賴,即使多次被要求分手,仍繼續交往。這時候,即便外遇一方聲稱「想回歸家庭」,只要行為上仍與第三者保持親密往來,法律仍認定婚姻受到破壞。
曾有案例中,一名丈夫聲稱已與小三斷絕關係,但妻子出示了持續轉帳給第三者的紀錄,最終法院認定外遇仍在持續,判賠金額也因此增加。

 

外遇不斷,離婚官司會怎麼判?

如果外遇一方持續與第三者交往,這不僅影響賠償,也會影響離婚訴訟。根據《民法》第1052條,外遇屬於「重大事由」之一,法院可依此判定婚姻破裂。
而在爭取監護權時,外遇行為更會被視為影響教養環境的因素,尤其當外遇方將第三者帶入家庭生活中,法院會質疑其是否能提供穩定、安全的環境。

例如,有案例中丈夫外遇長達三年,並讓第三者參與孩子日常生活。最終法院將監護權判給妻子,並限制丈夫探視,理由是「不利於孩子的心理發展」。
因此,婚外情斷不了,不僅傷害感情,更可能影響孩子的未來。

 

常見的法律選擇與風險

行動選項適用情況法院可能結果風險
侵害配偶權賠償想讓第三者承擔責任第三者需支付精神賠償若證據不足,敗訴可能性高
離婚訴訟想結束婚姻並分配財產法院可判定婚姻破裂並分配財產過程耗時長、雙方情緒激烈
爭取監護權有孩子,想保障孩子穩定外遇方通常失去監護優勢需完整證明自身教養能力
協議離婚雙方願意和平結束節省時間、減少衝突若外遇方登記前反悔,效力無法保證

這些選項中,最重要的是根據自己的目標決定行動。例如,有人希望維持婚姻但制止第三者,就以侵害配偶權訴訟為主;若已無法挽回,離婚與監護權則應同步準備。

 

你的幸福,不應被綁架

婚外情斷不了,往往讓人陷入無止境的等待與痛苦。無論對方怎麼保證,真正能改變局面的,往往不是他的承諾,而是你為自己做出的決定。
冷靜評估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了解法律給予你的權利,並選擇最適合的行動。只有這樣,才能讓謊言無所遁形,也讓自己擁有重新開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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