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有那麼壞嗎?」
阿哲收到保護令通知那天,呆坐在陽台一整個下午。他說他不是暴力的人,跟太太吵架確實聲音大,但沒有動手,最多摔過桌子。可她現在報警,說他有家暴傾向,還提了聲請保護令,說擔心自己與小孩人身安全。他一直想不通,怎麼會變成這樣。他說:「我們也曾一起去買過嬰兒床啊,我連她孕吐都幫她倒洗手台的水……我真的變成施暴者了嗎?」
家暴指控不是一件小事。它不只會牽動刑事、民事程序,更會影響親權、監護權,甚至是社會觀感。但在這個混亂的情緒洪水裡,最重要的是:你要怎麼穩住腳步,好好自保,才能讓事情有翻轉的可能。
被提告家暴,一定會被判有罪嗎?
這是最常見、也最焦慮的問題。實際上,被提告「家暴」不代表你就是家暴加害人,更不代表法院會立刻判你有罪。家暴案件大多會先進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程序,也就是「保護令」的申請。這是一種民事性質的保護措施,不等同刑事定罪,它的目的在於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所以門檻相對低。
但是,如果對方同時報警,檢察官可能會依傷害罪、恐嚇罪或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來進行刑事偵查。這時候,你要做的不是慌,而是冷靜釐清:你有沒有真的有動手?有沒有證據能證明你只是言語衝突?你當時的情緒、場景、甚至第三人的證詞,都會是未來的重點。如果你有簡訊、錄音、監視器畫面或當時的通話紀錄,請好好保存,因為這些都可能左右案件發展。
被提告不是結束,它只是開端。如果你沒有傷害對方,沒有實質暴力,那你還有很多可以說清楚的空間。這個階段,重點是不要再有進一步衝突,冷靜是最好的保護網。
面對保護令,我要怎麼保護自己權益?
收到保護令聲請或核發的通知,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那我是不是不能回家了?」其實保護令分成幾種,有的只是禁止騷擾、有的限制接觸小孩、也有直接命令搬離住處的。你需要先搞清楚是哪一種。
如果法院已核發暫時保護令,不管你覺得合理不合理,一定要先遵守,千萬不要聯絡對方、靠近小孩學校、回到共同住處,因為一旦違反,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那可不是吵架可以解釋得過的。即使你覺得自己沒錯,也不要有任何「只是想講清楚」的舉動。
但這不代表你不能爭取。你可以向法院說明自己沒有暴力傾向,提供證據反駁,甚至請求撤銷或不核發保護令。在家庭暴力保護令審理時,雙方都可以提出書面說明或口頭陳述,這是一個能夠平衡雙方說法的程序。你要做的,是把自己的行為、溝通過程、以及有無其他家庭成員的證言整理出來,清楚、有禮、重點明確。這不只是為了保護名聲,更是為了日後親權與離婚程序中的評價基礎。
被對方提告家暴怎麼辦?
很多人被提告後才開始反省:「是不是我真的太激動了?」其實家暴不一定是拳腳相向,有時候情緒勒索、大聲威脅、摔東西,也會讓對方感到恐懼或不安。當這樣的情緒模式一再發生,對方選擇報警,不見得只是要懲罰,而是想要劃清界線。
如果你覺得自己真的有失控、曾經做過讓對方害怕的行為,不妨誠實面對,而不是死撐說「我只是講話大聲」。你可以先記錄下來過去的爭吵點,想一想:這些情緒是不是你長年累積的壓力?是不是有被誤會的地方?還是其實你也不知道怎麼表達你的委屈,只能用怒吼來代替?
不管是哪一種,現在你需要做的,是減少對抗、停止爭執、開始自我保護。該分居就分居,該靜下來就靜下來。這不代表認錯,而是避免傷害進一步擴大。當你有誠意面對問題,也更能讓後續調查或法官看見你不是冷血施暴者,而是一個也曾失控、但願意修正的人。
自保不是否認,是懂得停下來
家暴案件的對與錯,從來不只是黑白分明。被提告不等於是你沒路走了,真正重要的是,你願不願意面對、整理、證明,並從現在開始好好保護自己。不是硬碰硬,而是知道該說什麼、該靜默什麼、該保存什麼。
如果你正在經歷這樣的混亂,不知道該怎麼寫說明、不知道哪些證據有用,也害怕一不小心就被貼上施暴者的標籤,我們法寶專業法律團隊可以陪你一起想辦法。你說你的情況,我們來幫你釐清方向。免費諮詢,不求誰對誰錯,只想陪你走出這個卡關時刻。
如果你還想進一步知道 怎麼寫家暴答辯書、被誣告家暴怎麼處理、或 保護令對我會有什麼影響,我們都可以協助你,慢慢釐清每一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