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鳥事被告的狀況其實不算少見,雖然這狀況原則上是任由對方告就好(反正也告不贏),但有些情形是「自己都沒把握自己一定沒罪」,不想和解又擔心打官司對自己不利。
較常見的狀況就是「罵人」,因為某人做了令自己很討厭的行為,一氣之下罵了對方,沒想到就這樣被告了公然侮辱。但妨害名譽類案件相對於其他類型更為曖昧,除了證據資料要完善外,還得說服檢察官與法官,是有機率告不成的。偏偏我們不知道司法人員的想法,與其賭還不確定的訴訟結果,倒不如設法讓案件撤告。對方堅持要簽和解書認錯才肯撤告,在認為自己沒犯錯的狀況下,應該沒人會答應和解,但如果不想被告,就該忍受這般屈辱嗎?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但要不要答應和解也是每個人的權利!
在判決結果出爐前,不能把被告當作是罪犯,沒告贏也不意味著一定沒錯,有時只是證據資料不足才告不贏,不能說敗訴就肯定有不對的地方。前面扯遠了,回到本段主題,無論是真的受侵害想提告還是惡意找碴,我們每個人都有打官司的權利,只是大多數人不會故意找麻煩,但如果真的不幸遇到那種愛亂告的人,也是無法阻止的,頂多看情況來反告誣告罪或要求民事賠償。
同理,既然提告是個人自由,那和解也是。特別是有人仗著自己可以提告加上對方畏懼留下前科的心理,就獅子大開口,逼得被告只能答應鉅額賠償來免去訴訟方面的困擾。在簽和解書前,先與律師諮詢討論費用是否合理,以及萬一被告可能面臨的後果,才不會成了冤大頭。
不和解就一定會被告嗎?不想被告但也不甘和解怎麼辦?
若自己真的有錯,和解並非什麼難事。但如果認為自己沒問題,或是被告要求的和解金過高,那不想和解也是正常的。萬一對方堅持不和解就告,其實可以先和律師線上諮詢,並且讓律師代發「律師函」為您表達自身立場,順便告知對方提告後可能面臨的後果與賠償金的範圍。因為很多案件就算看起來罪證確鑿卻漏洞百出,甚至是賠償金根本沒想像中的那般高。
透過本站線上諮詢服務與律師聯繫,律師會憑藉過往處理案件的經驗與客戶分享將來可能面臨的各種結果與訴訟走向,讓人不至於因不確定因素過多只能每天提心吊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