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基本上已經是有罪了,只是因為罪刑較輕微,加上是可能是初次犯罪或已經距離上次犯罪很久,覺得沒有馬上執行的必要,就先暫時擱置並給予一段時間。如果時間內都表現良好,就算是服刑完畢了。
在緩刑期間,罪犯可被要求立悔過書、賠償、服勞務、接受治療以免再犯。本身比較像是給予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尤其是初犯或不是故意犯罪,科刑其實也沒太多警告的意義,才會出現緩刑這樣的辦法。
但緩刑並不代表一了百了,緩刑期間如果出現某些得撤銷緩刑的行為,還是得乖乖接受刑責。這篇文章除了介紹哪些是緩刑期間的NG行為外,也會同時解答,萬一不慎面臨緩刑被撤銷的可能該如何解套。
緩刑為什麼會被撤銷?撤銷緩刑由誰來決定?
緩刑會撤銷的原因有不少,但幾乎都能指向「犯其他罪」。最常見的就是「緩刑期間故意犯罪受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宣告」及「緩刑前因故意犯罪受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宣告」(刑法第75條)。但就算是在緩刑期間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六個月以下、拘役、易科罰金,倍認為緩刑無法達到糾正效果,還是同樣有可能被撤銷緩刑(刑法第75-1條第一項、第二項)。
看上去似乎只要沒有故意犯罪,都不會被撤銷緩刑。但如果不慎因過失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還是會被撤銷緩刑,只是一般人會做到這點的機率很低,不用太過擔心。
緩刑算是無罪嗎?緩刑會不會留下前科?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比起有沒有被抓去關,會不會留下前科更值得在意。被關、被罰只是一時,但有了前科可能這一生就毀了(其實也沒這麼誇張)。還請放心!緩刑和緩起訴本身是不會被記錄在良民證上的,當然這是指沒被撤銷的狀況。
緩刑本身並不會被記錄在良民證上,之後屆滿也不會留下紀錄。所以如果因犯罪而得到緩刑,一定要好好把握這個「改過」的機會,不要讓得來不易的緩刑被撤銷了。
我還有緩刑在身,又因為犯罪被告了,是不是會沒緩刑?
只能說很有可能,但不一定。不要以為我們普通人不容易犯罪,其實在日常中我們偶爾會在無意識的狀態下踩到法律紅線。「罵人」就是一個幾乎我們每天都會遇到的犯罪情形。如果前面的案子剛得到緩刑,在緩刑期間又因為故意罵人被起訴甚至判刑,那是很有可能被撤銷緩刑的,還連同後面的刑責一起處罰。
若是這樣,建議不要再等待了。直接諮詢律師協助處理,有人可能會心存僥倖認為還不一定會有罪而置之不理,卻沒想過真的有罪的時候已經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