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是在外遇真相被揭穿後,才真正感到恐懼。不是因為婚姻怎麼走,而是手機開始不斷跳出陌生訊息,從一開始的解釋、道歉、哭訴,慢慢變成指責、威脅,甚至半夜傳來讓人不寒而慄的文字。有人說只是幾句話而已,忍一忍就過了;也有人擔心,一旦反擊,會不會反而被告?這種進退兩難的狀態,正是第三者騷擾案件裡最折磨人的地方。
第三者一直傳訊、騷擾、威脅,法律真的管得到嗎?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沒有實際動手、沒有上門鬧事,法律就不會介入。但實際上,法律處理的從來不只是「有沒有打你」,而是這些行為是否已經造成心理壓迫、生活干擾,甚至恐懼感。
當第三者反覆傳送訊息、刻意在不合理的時間聯繫、使用威嚇語言,或明確表達要破壞你生活、名譽、家庭的意圖時,這些都不只是情緒宣洩,而是可能構成法律上可評價的不當行為。是否能主張權益,重點不在於訊息有多長,而在於內容、頻率與造成的影響。
曾有案例顯示,第三者在外遇曝光後,持續傳送帶有恐嚇意味的訊息,雖然沒有實際行動,但法院仍認定已對被害人造成精神壓迫,並非單純的情緒表達。
只是傳訊息而已,會不會被認為是小題大作?
很多當事人遲遲不敢處理,是因為害怕被貼上「太玻璃心」「反應過度」的標籤。但法律並不要求你一定要等到事情失控,才有資格保護自己。
判斷的關鍵,在於這些訊息是否已經超出正常社交範圍,是否帶有持續性與侵擾性,以及是否讓你無法正常生活。當一個人明知你不願意聯繫,卻仍反覆傳訊,甚至夾雜威脅或施壓語句,這樣的行為本身就已經失去正當性。
有些人會選擇封鎖對方,卻發現對方換帳號、換號碼繼續聯繫,這類情況在實務上並不少見,也正因為如此,法院在判斷時,往往會把「是否尊重拒絕」視為重要指標。
擔心反被告?什麼情況下你其實是站得住腳的
另一個常見的恐懼是:「如果我反擊,會不會被說成是我挑釁?」這樣的擔心並非沒有原因,但法律判斷並不是看誰情緒大,而是看誰先越界。
如果你只是保存訊息、不回應、不挑釁,甚至明確表達希望對方停止聯繫,卻仍遭持續騷擾,這樣的狀態下,你並不會因為站出來而自動變成加害者。反而是對方的行為,會被放在顯微鏡下檢視。
曾有第三方案例主張自己只是「情緒不好多傳了幾句」,但法院從整體對話紀錄中發現,其實是單向、長期、帶有施壓與威嚇意味,最後並未採信「只是情緒發洩」的說法。
第三者騷擾行為常見類型與法律觀察表
| 行為樣態 | 法院通常怎麼看 | 風險評價 |
|---|---|---|
| 持續傳送訊息 | 是否尊重拒絕意願 | 高風險 |
| 威脅語句 | 是否造成恐懼感 | 高風險 |
| 偶發情緒性留言 | 視內容與頻率 | 低至中 |
| 換帳號繼續聯繫 | 顯示刻意侵擾 | 高 |
| 公開散布指控 | 是否影響名譽 | 視情況 |
這張表不是要你對號入座,而是幫助你理解,法律在看的是整體行為模式,而不是單一句話。
面對騷擾,沉默不是義務,保護自己不是過度反應
很多人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忍耐,是因為不想再把事情鬧大。但事實上,長期承受騷擾,本身就是一種傷害。你不需要因為對方的情緒失控,而犧牲自己的安全感與生活秩序。
法律並不是鼓勵衝突,而是提供一條界線,讓你知道什麼可以忍、什麼不該再忍。當第三者的行為已經讓你感到恐懼、壓迫、無法安心生活,那就不再只是「感情糾紛」,而是一個需要被正視的問題。
你不是在製造麻煩,而是在為自己畫下一條不容跨越的界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