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聞有兩名男子在壽司店因為茶碗蒸而起口角,最後導致雙方在店門口大打出手,過程中其中一名男子甚至開口罵對方「長的像茶碗蒸」,讓人啼笑皆非,但可能就有人有疑問是,到底罵別人「茶碗蒸」會不會有法律上的疑慮?就讓我們講給你聽!
被罵茶碗蒸可以告嗎?
沒有人喜歡被罵!尤其是字眼難聽的時候更是讓人發狂,這個時候就會選擇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如果像是今天發生的事情,被人罵得不知所以然,那可以告對方嗎?又該怎麼告呢?
以本件來說,被陌生人罵「茶碗蒸」真的令人不知所以,那如果是以「被罵」這件事來說好了,大家都會想到妨害名譽的問題,而以我國妨害名譽就會涉及到刑事罪還有民事損害賠償,可是這些的共通點都是「要有名譽被損害」,而這裡評價有沒有損害名譽的問題就要客觀看社會對於對方言語內容的評價了,以這則事件來說,說人家「長得像茶碗蒸」真的很難說有辱罵成分在,因此被罵長得像茶碗蒸好像也沒什麼好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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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然侮辱?什麼是誹謗?
講到妨害名譽罪,刑法上大家最耳熟能詳的就是公然侮辱罪以及誹謗罪,但是似乎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什麼是公然侮辱而什麼是誹謗,簡單來說,公然侮辱就是運用具客觀侮辱性的字眼對他方謾罵,而誹謗罪是對外宣傳他方的一件「事實」,而並不限於真假,只需要這件事實足以讓別人名譽受損即可,而且常被誤認的是,公然侮辱罪跟誹謗罪是可以同時存在的,並不是相互排斥的關係,所以可以同時成立喔!
若是以今天的茶碗蒸事件來說,似乎沒什麼好爭執的,畢竟茶碗蒸好像也沒有什麼侮辱的殺傷性,對方也不可能是茶碗蒸吧??但是舉例來說,若是在公共場所指著對方的鼻子稱「你就是沒路用的垃圾,整天不找工作在家啃老」,那就可能同時觸犯公然侮辱和誹謗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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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怎麼要精神賠償?
至於若是你有遇到妨害名譽的事件,除了去警局告對方,也有辦法索要賠償嗎?其實可以,民法上只要你有權利受損,就可以跟對方索賠,而名譽權當然也是一個權利,也當然可以跟對方索賠,而這個時候我們就會運用到民法184條跟195條來跟對方要求「損害賠償」。
那這個時候的慰撫金就可以用和解或是上法院訴訟的方式求償,但若是金額不高,我們建議其實可以用和解的方式解決,但如果對方就是不認帳,那其實也可以在提完刑事的告訴之後採用「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可以節省很多時間跟找證據的成本,而若是還有這方面的問題也可以直接向我們諮詢,讓我們幫助你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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