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少律師事務所處理勞資糾紛的經驗,大部分來詢問勞資問題的人其實都真的只是「問問而已」。並非諮詢後發現自己理虧,而是覺得大部分公司都有長年配合的法律顧問律師,自己一下子要拿出這麼多錢來請律師只會給生活帶來極大困難,甚至不見得能告贏(萬一請到很糟糕的律師要重找又是另一筆開銷)。
但如果因為沒信心、沒時間、不想花錢而導致爛公司繼續逍遙法外,並不會從根本解決問題,甚至將來出現更多受害者。況且並不是找律師就一定要付出好幾萬的委任費用,像本站配合的律師們線上諮詢費僅有3千元,律師會在諮詢時提供方向,知道解決辦法後再考慮要不要自行提告或進一步請律師撰狀,就不用擔心花了一堆錢卻無法解決問題。
勞資爭議調解該注意什麼?公司有委任律師怎麼辦?
調解是為了解決問題,並非讓調解委員會主持勞方與資方吵架。勞資雙方在調解時都有發言的機會,對於對方的意見不接受可以不用勉強自己同意,但同樣地對方也可以不答應。和打官司一樣,調解時也要有理有據,不分青紅皂白就要求勞方賠償自己多少錢,通常不會有人答應。另外,調解「禁止錄音」!
如果擔心勞方僱律師來調解,自己什麼都沒準備會吃虧,也可以評估自身經濟能力與求償金額來考慮要不要也找個律師陪同出席,一般而言行情價為單次2萬元,如果覺得這金額有點太高,也可以考慮只有幾千元的律師諮詢,儘管沒有律師的陪同,但先問過律師後還是比孤軍奮戰來得強大許多。
勞資問題不該全部交給勞工局處理,自己的委屈只有自己了解!
雖然勞工局的工作就是保障勞工權益,但公務員畢竟是局外人,加上受到法規與政府機關的拘束,能給予的協助很有限。所以自己提告、替自己爭取權益,會比被動等勞工局處理更有效率。事情剛發生一定是證據最多、印象最深刻的時候,以為勞工局能百分之百依賴而疏於蒐證準備,之後反悔想自己提告發現公司已經把證據資料刪得差不多了,得不償失。
可以發文公審或開記者會批評爛公司跟爛老闆嗎?
雖然發文批評可能會觸犯妨害名譽問題,但公司這種東西會影響到其他求職者的權益,甚至給消費者帶來不良影響,所以只要是親身體驗的客觀事實,公開評論是不會觸法的。但生氣的時候難免會加油添醋,萬一不慎講出與事實不符的內容,反而會給公司變成提告的把柄。
如果真的不太放心,建議在公審前先跟律師諮詢,與律師討論可以說和不能說的內容,免得從受害者變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