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為對方外遇而離婚,不跟對方要賠償就不錯了,但居然在某些情況下,犯錯的人離婚後,還可以跟原配偶要財產?這也太沒天理了吧?但今天法寶就來帶你們了解法律的遊戲規則,盡可能讓你少受點傷害!今天就來告訴你,如果對方外遇而離婚,還跟你要求分財產時,該怎麼辦呢?
外遇離婚還能要求財產分配?
基本上當初立法的概念,是婚姻上經濟貢獻,跟感情上的背叛是兩回事,不會因為對方犯錯,所以離婚就不能要財產,所以如果遇到那種,離婚時自己婚後財產有500萬,對方只有100萬時,有可能即便對方外遇,自己也會跟對方均分,變成要給對方200萬,以達到兩人剩餘財產分配後,各有300萬的情況。
外遇離婚還要分配財產很不公平怎麼辦?
上述情況會其實就變成,你要給因外遇造成離婚的配偶兩百萬,聽以來很不公平,但如果他是為了家庭全心照顧小孩,讓你無後顧之憂工作賺錢,那某種程度上的確經濟歸經濟,感情上的傷害就得提告侵害配偶權等方式,另外跟對方求償了。
如果這樣還是覺得不公平怎麼辦?
除了提告侵害配偶權可以求償一筆之外,如果是走訴訟離婚,因為對方外遇這項過失而判決離婚,由於是對方的過失,離婚還可以再要一筆離因賠償,但目前來說想要求這筆賠償,必須自己在這段離婚原因中是無過失的一方,而不是過失較小的一方。
可以透過婚前協議避免嗎?
婚前協議是雙方自行擬定的合約,對方萬一違約想要分配財產,訴訟還是對他有利,畢竟民法位階較高,這也是他本來就有的權利,
但有個更乾脆的方法,就是結婚時可以跟對方到法院,夫妻登記「分別財產制」,只要雙方登記完成,將來誰賺的錢就是誰的,已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彼此都沒有辦法要求對方在離婚時分配財產。
剩餘財產分配本身不公平的解決方式!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依據民法第1030-1條而來,主要是婚後的財產,在離婚後都必須扣除婚後負債後,夫妻進行平分。只有無償取得的財產跟遺產不用拿出來分配。
但還有一個例外,就是同一條的第二項有提到,如果對方對婚姻無貢獻,或分配有失公平的情況,是可以請法院決定是否酌減或免除。
而可以酌減或調整的原因,比較像是如對方好吃懶做連家務貢獻都沒有,或是因為常常賭博把錢花光,才導致財產分配不公平等狀況,這些情況都可以透過這條規定而改善。
以上是關於財產分配不公的情況,以及外遇相關問題的處理方式,若還有什麼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加LINE讓法律專業團隊為您提供協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