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明明沒被告,可是為什麼法院跟我說我要被強制執行?我真的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可是我明明沒有犯什麼錯,難道我就要這樣乖乖東西被拿走嗎?當然不是!就讓這篇文章教你怎麼樣才能避免這種狀況並且保護自己!
為什麼沒被告還被強制執行?
你在收到法院的執行令的時候肯定是一頭霧水吧!明明沒有被告,可是憑什麼我的東西就要被強制執行給別人,想想都不太對勁吧?但這在法院上其實是有可能性的,而且可能有幾種原因事件,但通常來說這些原因都是因為「你的東西/權利涉及別人的權利」,這樣聽起來是不是也有些抽象?這邊簡單舉個例子告訴你到底怎麼回事。
舉例而言,假設你買到的東西是「贓物」或是人家「借名登記的房子」,以前者贓物來說可能程序比較簡單,通常來說贓物是有需要歸還的,但前提是對方需要把錢還給你,而且因為涉及刑事程序,所以態度也會比較強硬,但如果是涉及借名登記,也就是說房子的主人並不是登記名義人,但登記名義人把房子賣給你,而如果你的房子因為這樣涉訟,就有可能會被強制執行可是這個時候該怎辦?我們接著看。
被強制執行怎麼辦?
至於如果你收到強制執行的通知書,可是你又沒有被告,那該麼辦呢?其實通常收到強制執行通知而且其實你沒有進法院做些什麼,代表有人的訴訟對你的財產產生效果,所以才會對你強制執行,但其實通常來說遇到這種案件,法官通常都會通知你來參加訴訟,而且法院有必要這樣做,若不這樣做甚至可能違法,但是凡事總有遺漏,那這個時候該怎麼辦?
簡單來說這個時候其實有一個方法就叫做「第三人撤銷之訴」簡單來說,就是針對已經確定的判決,如果第三人(也就是你)的利益因此受到直接的侵害或變動,那就可以針對該則裁判提出異議,但是因為第三人撤銷之訴其實涉及非常專業的法律操作,一般人比較難理解(畢竟什麼是第三人撤銷之訴可能都很難聽懂了......),所以若有相關的問題都可以直接私訊我們,讓我們專業民事律師幫你解答。
怎麼避免被強制執行?
簡單來說,你會被強制執行就是遇到你跟人家交易的東西有權利的問題,但你還是買了(不管有沒有注意到)才會造成這種局面,因此假設是買賣房屋,可以注意看看房屋權狀有沒有「訴訟繫屬登記」,若有就儘量不要買,不然可能會有後續狀況。
而如果真的買了,其實也可以透過「主參加訴訟」、「訴訟參加」、「訴訟承當」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這邊還是要提醒,上面三種訴訟方式可能一般民眾真的都聽不懂,更何況操作,因此遇到這種問題最好還是諮詢專業律師,以免你的權利白白喪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