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互相信任、互相照顧想必都是我們熟知的夫妻之間的義務,但是並不是任何事情都盡如人意,常常會發生一方在根本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的情況下就被對方提離婚,可是我根本不想提離婚阿,那該怎麼辦?我有辦法不離婚嗎?
我什麼都沒做怎麼會被告離婚?
其實被提告離婚的情況並不少見,但通常也會是對方已經先行跟你提過合意離婚的情況才會再為提告,但是如果要提起離婚訴訟,那首先要看你有沒有符合民法1052條第一項的裁判離婚事由,通常會出現的情況會是婚外情、家暴、冷暴力甚至婆媳間的言語暴力都可能成為離婚的事由讓他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但如果你檢視了一下你好像真的都沒有那些情況,對方就是忍受不了平淡的婚後生活,那他或許也能依照民法1052條第二項提出離婚訴訟,但因為這一項要成立的機會比較低,而基本上也很容易被判決駁回,但通常遇到這種事情我們都會建議當事人先等對方的訴狀寄到再做準備,不然容易瞎準備,反而浪費資源。
怎樣可以不離婚?
那如果對方對你的訴訟確實法院也受理了,那該怎麼樣才能不離婚呢?其實因為離婚訴訟實務上採取調解先行主義,也就是你必須先行調解過後若對方不接受才繼續法院訴訟程序,但是因為調解程序通常調解人也不太會硬性給予某方幫助,所以最後對方強硬走上訴訟的機會比較高。
那又該怎樣才能在訴訟程序中獲勝不離婚呢?其實如果對方沒什麼證據,單純用1052條第二項「婚姻不能存續的重大事由」提離婚,你的舉證就很重要,畢竟若對方很情緒化的認定你沒有盡配偶的責任,而你也一言不發沒有拿出好的證據,最後也有可能被判離婚,至於該拿出什麼證據也還是要看對方怎麼陳述,如果這方面有問題可以直接向我們諮詢,讓我們幫助你。
被告離婚怎麼自保?
那如果被告離婚了,你真的扛不住,對方這種態度也讓你灰心,最後被搞到你也想順著對方的心意離婚了,但是這裡你必須要注意,就算你想離婚,但屬於自己的權益真的不能放手,畢竟我們最常看到的案例就是離婚後一方後悔當初沒有好好跟對方離婚事宜,搞到離婚雙方關係也還是很難看。
至於這時候該怎麼做?要注意什麼,簡單來說,最常見的就是小孩子的扶養費、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及對方跟你索要的贍養費等等,但這些細節也是因狀況而異,每個人的狀況都不同,也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有這方面的問題,像是該要多少錢、該不該給對方錢等等,都可以向我們詢問,讓我們替你量身訂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