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住卻抓包外遇?他以為安全,其實早已觸法!

有一位太太曾在社群分享她的故事。她和丈夫已經分開住半年,兩人沒有正式離婚,日常幾乎沒有聯絡。她以為這段婚姻只剩下一紙契約,直到有一天,她發現丈夫與另一位女子一起出現在旅館的監視器畫面裡。當她質問時,丈夫卻冷笑:「我們早就分開住了,我又沒犯法!」這句話讓她又氣又疑惑:分居期間外遇,真的算侵害配偶權嗎?法律會怎麼看待這件事?

 

分居≠離婚,婚姻關係仍然存在

很多人以為只要分開住,就等於自由行動、不再受婚姻約束。事實上,在法律上,「分居」並不等於「離婚」。根據《民法》第1052條,只有法院判決或雙方合意離婚,婚姻關係才會正式消滅。
也就是說,即使你們分開住了好幾年,雙方仍然是夫妻,仍須履行婚姻中的忠誠義務。

曾有案例中,一對夫妻分居兩年後,丈夫與第三者交往並同居,結果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成功獲得賠償。法院認定,即便雙方已分居,婚姻法律效力依舊存在,丈夫與第三者的行為仍屬破壞婚姻。

 

分居期間發現外遇,可以提告嗎?

答案是可以
如果你在分居期間發現另一半外遇,仍可依法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向第三者請求精神賠償。關鍵在於是否能證明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以及行為是否足以破壞婚姻,例如發生性行為或長期同居。

不過,分居會影響法院的判斷。若你們分開住的時間很長,且雙方已經形同陌路,法院可能認為婚姻破裂的原因不完全在第三者。例如,若雙方早已多年不互動,外遇只是表面原因,賠償金額可能會降低。
這也是為什麼在分居後發現外遇,必須將分居的原因與過程一併呈現,讓法院了解整體脈絡。

 

分居、離婚、外遇的法律差異

以下整理三種常見情況,幫助你快速了解各自的法律影響:

狀態婚姻是否仍有效是否可告侵害配偶權對財產分配影響
分居有效可以,須證明第三者明知已婚仍介入婚後財產仍屬共有計算
法院判決離婚婚姻關係結束不可再告侵害配偶權依判決或協議分配
只有外遇未分居有效可以,外遇行為證據越完整越有利外遇方影響剩餘財產分配

 

發現外遇後的下一步該怎麼走

如果在分開住期間發現外遇,建議先冷靜下來,釐清自己的目標。你想繼續維持婚姻、還是打算離婚?想爭取賠償、還是爭取孩子的監護權?不同目標需要不同的行動策略。

分居後發現外遇,除了提告侵害配偶權,還可以同步準備離婚訴訟或監護權爭奪。但要注意的是,若過程中採取非法蒐證,例如闖入對方住所偷錄影,可能會反被追究刑責。
在任何行動之前,最好先了解自己的法律權益,並採取合法、安全的方式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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