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案件都有敗訴的可能,律師們在諮詢法律問題時,也會受到律師法「不能對客人承諾一定會勝訴」的規定拘束,儘管真的很想說一定會贏,然後快點收錢委任,卻無法這麼做。
外遇案件當然也一樣,每個人都把第三者講得很可惡,以為只要能得到律師的認同,就有很大的勝算機會。但很可惜,無論是律師還是法官,每天類似的案件看一大堆,早就對自說自話麻痺了。而且,與其一直想辦法求認同,採取一些真的對訴訟有幫助的行動更加實際。
外遇提告勝訴機會大不大,事前準備與武器非常重要!
有些客戶會抱怨,問了一堆律師每個都只會建議花錢委任,沒半個律師肯說勝訴機率高不高,在這麼沒保障的狀況下根本不敢花錢找律師。但其實律師也會害怕,如果說勝訴機率很大,讓當事人以為問題很好解決而選擇自己告、不透過律師幫忙,到最後因為不熟悉訴訟程序而敗訴了,還把案件搞得一塌糊塗,甚至跑回來找當初詢問的事務所告狀,那簡直得不償失。
律師認為很簡單的事情對沒法律底子的人而言可不一定,就算聽起來很容易,建議還是更進一步詢問律師該怎麼解決,確定是自己能夠應付的範圍再考慮不委任律師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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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告侵害配偶權很難贏,貿然外遇蒐證又有可能觸法!
證據不足或沒證據並非法律問題,更何況律師沒有那麼大的權利可以深入隱私去蒐集證據。但律師具有專業訴訟經驗,若您因為證據不足而苦惱著,可諮詢律師討論,律師會告訴您法官在審理類似案件時,更喜歡看到怎樣的證據。也可以將您計畫的蒐證方式和準備提出的證據先拿給律師過目,讓律師為您評估證據的風險、利害關係,免得辛苦提告了,最後證據不但沒被採納,還吃上一個妨害秘密的官司。
至於有人會問能不能找「徵信社」來蒐集外遇證據,我們則是不建議也不反對,就算肯花這筆錢,也建議先跟律師談過。以免不幸找到沒良心的徵信社,花了大錢只得到對訴訟沒幫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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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律師幫忙打外遇侵害配偶權官司,還有什麼其他好處?
除了客戶最關心的勝訴機率與勝算外,最大的好處自然是「讓賠償金額最大化」。民事訴訟案件最害怕的是證據不足又提出高額的賠金,最後敗訴了不但啥都沒拿到,還得負擔訴訟費用。
有律師在,可以在最大限度內避免這樣的狀況產生,要是客戶的賠償金開太高,律師也會提出蒐證建議,來想辦法讓訴訟結果更符合期待。要是客戶開出的賠償金額太少,律師也同樣建議提高一點,才不會訴訟結束後發現要太少而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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