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父母其中一方過世,小孩子就會繼承到其中一方的遺產,可是小孩子還小,身為父母常常基於擔心孩子會選擇先幫小孩子暫時「代管」遺產,但是小孩子成年後卻遲未歸還,這樣子會有罪嗎?那這樣有需要賠錢嗎?
遺產怎麼分配?
讓我們先搞清楚遺產是怎麼分配的,這邊我們不多討論其他順位,就先討論第一順位的兒女怎麼繼承以及配偶這個時候怎麼樣一起繼承,又這樣遺產該怎麼分呢?
依據我國民法1138條的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就是自己的小孩,而且配偶這個時候就要跟小孩子平均分配,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個小孩,配偶跟小孩同時繼承1/2,那如果有兩個小孩,那三個人就是同時分配1/3,但是配偶在另一方過世時,可以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所以可以先拿到配偶的一半財產,剩下的才是遺產再拿去分配。
父母可以代管遺產嗎?
那通常因為遺產的數額比較龐大,小孩子拿到之後不太會處理,大人都會用「法定代理人」的名義代為保管,之後也會用小孩的名義移轉財產到自己的名下,但這真的可以嗎?不會犯法嗎?
其實依照我國法律,遺產在分割的時候,如果法定代理人(父母)跟孩子有利益衝突的話,那就不能由法定代理人幫忙分割,就必須由法院指派「特別代理人」幫忙協助分割,所以父母是沒有辦法直接幫小孩決定遺產怎麼拿、拿多少的。
但實務上很多父母會透過暫時保管的名義,在小孩子分割完遺產之後,直接拿小孩的身分證件辦理移轉登記,這個時候,法律上他們確實是代為保管的受委任人,但是不能損及小孩子的權益,所以即便父母代管,但也不能任意使用財產就是了。但很多小孩未成年時都會被父母誆,也不太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麼決定,若在這方面有疑慮,其實可以先向我們諮詢,讓我們協助您釐清法律關係。
父母不歸還遺產怎麼辦?
如果在未成年的時候,父母透過這種方式把我繼承到的遺產偷偷轉到自己名下,而且把遺產拿去偷偷花掉,那我該怎麼辦?
這個時候如果不想先走正式程序,可以嘗試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請求對方趕緊返還金錢,達到威嚇的效果,那如果對方仍舊不還錢那其實也可以先嘗試發支付命令,只是如果當初沒有簽立契約,支付命令會比較難有依據,較難達到比較好的效果。
而其實也可以嘗試走法律程序,若不想鬧得難看,可以不提告刑事的侵佔罪等等,可以提告民事的債務不履行,或是不當得利,要求對方返還金額,若想要對方賠償額外利息,也可以在損害賠償的告訴中請求年利息的給付。但是因為請求名目甚多,不會只有一方式,所以其實可以向我們諮詢,讓我們替你打造您的訴訟方案,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拿回您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