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位太太看著手機螢幕上的對話紀錄,眼淚止不住地落下。那是一段丈夫和某個陌生女人的聊天,充滿了曖昧與親密的稱呼,還有暗示見面的時間與地點。她鼓起勇氣質問丈夫,沒想到換來的卻是一句冷冷的:「妳想太多了,這些都是工作需要。」這讓她更加崩潰,也開始懷疑自己:這些曖昧訊息,到底能不能成為證據?在法律上,這些訊息真的能證明外遇嗎?
曖昧訊息只能當「輔助證據」
許多人以為,只要有曖昧訊息就能立刻提告。但實際上,曖昧訊息通常只能作為輔助證據,無法單獨成立侵害配偶權案件。根據《民法》第195條,若要請求賠償,必須證明第三者確實介入並破壞婚姻,例如有親密行為或同居事實。單純的曖昧言詞,雖能反映情感關係,卻不足以證明外遇。
過去在社群上,有案例分享過一位丈夫與第三者的訊息,裡面充滿「想妳」「老婆」等親密詞彙,但法院最終認定,這只能證明「情感親密」,不足以直接判定有性行為或共同生活。因此,想要成功提告,仍需要其他證據來支持,例如住宿紀錄、公共場所親密行為照片或金流往來紀錄。
曖昧訊息的保存方法很重要
很多人在氣頭上只截圖一小段對話,甚至刪掉原訊息,這樣做往往導致證據不完整。正確做法是保存完整對話紀錄,包含上下文,並保留原始檔案,例如手機備份或雲端同步。
只有完整紀錄,才能避免對方聲稱「被斷章取義」或「截圖造假」。
曾有網友分享,她只留了一張單句「我想你」的截圖,結果在法庭上被對方律師反擊:「只是朋友之間的關心」。最後,她因證據不足而敗訴。這個案例提醒所有人,蒐證不能只靠情緒,必須冷靜規劃,讓證據經得起法律檢驗。
曖昧訊息如何搭配其他證據
曖昧訊息雖然無法單獨成立案件,但它是串連其他證據的重要線索。例如,訊息中的時間與地點,可以對應住宿紀錄或交通紀錄;訊息提到的金錢往來,能搭配轉帳紀錄來呈現完整故事。
下面的表格,整理了曖昧訊息如何與其他證據搭配,讓案件更具說服力:
證據類型 | 搭配方式 | 法院判斷力 |
---|---|---|
曖昧訊息 | 文字、語音、照片完整保存 | 作為輔助證據,顯示情感狀態 |
住宿紀錄 | 對照訊息中提到的日期、地點 | 強化兩人有親密行為的事實 |
金流紀錄 | 對應訊息提到的金錢內容 | 顯示長期資助或經濟往來 |
目擊證詞 | 支持訊息中的活動描述 | 增加證據可信度與完整性 |
證據完整,才能讓謊言無所遁形
曖昧訊息能當證據嗎?答案是可以,但它不是「決勝證據」。它更像是一條線索,帶領你找到更多有力的證明。真正能在法庭上擊破謊言的,是一套完整、合法、連貫的證據鏈。
別讓情緒衝動毀掉你的準備,冷靜蒐證、耐心佈局,才能讓真相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