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走了老婆繼承多少財產?律師:「配偶完全繼承攻略」

woman with red roses and coffin at funeral

當配偶離世後,對於留下的財產該如何分配,這是許多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不論是夫妻共同的努力成果,還是過去累積的資產,財產分配的問題往往牽涉到法律、情感和公平的多重考量。如果您正面臨這樣的情況,不妨先了解相關法律規範,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權益。

以下將以專業角度解析配偶的財產分配權益,涵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繼承順位、繼承比例以及遺囑對繼承的影響,幫助您掌握完整資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共同生活中,財產的累積往往由雙方的共同努力構成。法律為了平衡夫妻之間的財產分配,特別設立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項權利保障了配偶在一方過世後,可以針對婚後財產淨增值的差額主張分配。

舉例來說,如果夫妻在婚後累積的財產增值部分不對等,例如對方增值100萬元,而當事人僅增值30萬元,差額的50%即為可請求的分配金額,這意味著配偶可以主張額外的35萬元。

這項權利是配偶的專屬保障,並不會影響遺產繼承的比例。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該請求權必須在繼承程序開始時主張,且需要提供具體的財產證據,才能順利取得應得部分。

 

配偶的繼承順位

根據法律,配偶在繼承順位上擁有優先權,不論有無其他親屬存在,配偶的地位都無法被取代。然而,與配偶共同繼承的對象,則會因家庭成員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當有子女時,配偶與子女共享第一順位繼承權,與子女平分遺產。若沒有子女,則進入第二順位,由配偶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共同繼承。再若父母也已過世,則第三順位由配偶與兄弟姐妹共同分配。

在沒有直系血親或兄弟姐妹的情況下,配偶將與祖父母共享繼承權。若上述所有繼承人均不存在,配偶即為唯一的合法繼承人,擁有全部財產的繼承權。

 

配偶的繼承比例

繼承比例是配偶財產權益的核心關鍵。法律規定,當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時,配偶與子女各分得等量遺產。例如,如果遺產總額為300萬元,配偶與兩個子女則各分得100萬元。

若配偶與父母共同繼承,配偶可分得遺產的一半,父母平均分配另一半。例如,若遺產總額為200萬元,配偶將分得100萬元,父母各得50萬元。

在其他順位中,配偶的分配原則都保有至少遺產的一半,剩餘部分由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平均分配。值得注意的是,配偶的繼承比例無法被減少或排除,這是法律賦予的基本保障。

 

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配偶最少可以拿到多少?

遺囑是被繼承人生前的最後意願,但即使遺囑對遺產分配做出安排,配偶的最低保障仍受到法律的保護,這就是「特留份」。根據法律,配偶的特留份為其法定應繼分的一半,這意味著遺囑無法完全剝奪配偶的繼承權。

舉例來說,若遺產總額為500萬元,配偶與兩名子女依法定比例各應分得166.7萬元。然而,若遺囑將全部遺產交予子女或第三方,配偶仍有權主張其法定應繼分的一半,即約83.35萬元。

這項規定是為了平衡遺囑自由與繼承人保障之間的衝突,確保配偶在失去另一半後,仍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常見問答

Q. 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否會影響其他繼承人的遺產分配?

A.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屬於夫妻之間的財產調整,與遺產繼承無關,但要分配遺產時,是以財產分配之後剩餘的財產去做遺產分配。

Q. 如果被繼承人無子女,配偶是否能獲得全部遺產?

A. 配偶將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共享遺產,只有在這些人不存在時,配偶才可繼承全部財產。

Q. 遺囑是否可以完全排除配偶的繼承權?

A. 不行。法律保障配偶的特留份,即使遺囑試圖排除,配偶仍可主張其最低保障部分。

Q. 配偶在婚姻期間未工作,是否能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A. 是的。請求權與配偶是否有工作無關,而是基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財產累積進行平衡。

Q. 繼承程序中是否可以延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A. 不建議。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需在繼承程序開始時主張,若延遲可能影響實際取得的金額。

 

當面對伴侶的離世,財產繼承雖然是沉重的課題,但了解相關規定能幫助您在法律保障下爭取應得的權益。若您對繼承過程中的比例計算或權利主張有任何疑問,歡迎免費諮詢我們的法律專業團隊。我們將以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協助您順利完成繼承程序,確保您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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