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雙方到場嗎?三種離婚方式大不同!

離婚需要雙方到場嗎

離婚需要雙方到場嗎?其實要看離婚的方式,這會決定你可以帶什麼文件去申辦離婚,而如果是協議離婚,就必須夫妻雙方兩人一起到場登記,但如果是其他的方式離婚,基本上就不需要夫妻都到場,您只要帶著相關文件,自己就可以去做登記了。而本篇文章就來為您簡單介紹,離婚的三種方式、如何完成以及優缺點。

 

第一種、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到場嗎?

答案是要!協議離婚除了要雙方到戶政單位登記之外,還需要夫妻雙方及至少兩個離婚證人簽字,好處是只要雙方能達成共識,一起擬定好離婚協議書,完成以上手續就能離婚,是最簡便的離婚方式,離婚的原因大多都寫夫妻不和,沒有甚麼必要的離婚事由。

但風險就是許多不是找律師來擬定離婚協議書的,都會在離婚後為了錢或孩子的探視問題,最後還是鬧上法院了,比例並不低,還會打壞和平離婚的氣氛,兩人變得越來越像仇人。很多人低估了契約難度,以為須提前多久預約、隨時可見面,這些文字有甚麼用,我們也是挺無奈地,因為文件生效後,日後對方有利,他就不可能跟你重新擬定,你還是得打官司。

畢竟沒人受的了對方總是藉故看小孩一直騷擾,或是好幾個月連見小孩一面都被惡意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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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裁判離婚需要雙方到場嗎?

如果是打官司離婚,最後法院下了判決離婚,那您只要有這張判決書,就可以準備去戶政單位申請離婚,不用兩人一起到場登記。只是走訴訟得面臨判決的不確定性,最主要就是如果對方不願離婚,那就得注意離婚事由能否說服法官。再來是如果需要法院審酌夫妻財產、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相關問題,那最後的判決結果不一定對自己有利,會建議可跟律師討論過訴訟策略,較能保障自身最佳利益。

然而裁判離婚訴訟程序較長,必須先有一方到法院寫起訴狀,法院受理後還要先強制調解,若在調解庭無法達成共識,那才會開始進入訴訟程序,一來一回最快最快、最沒爭議的情況下,至少也要超過半年才能打完訴訟,拖個幾年的也是有,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總是得為了保護自己,經常處心積慮蒐證、擔心對方也在蒐證、還要為每一庭的言詞辯論做準備,若沒有律師協助,這往往是相當煎熬的一段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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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解離婚需要雙方到場嗎?

如果無法協議離婚,又不想打官司,申請調解離婚也是一個方法,或是直接起訴對方,因為法院會先安排強制調解,可以藉由這道程序看能否達成共識。調解的好處是,會有第三方介入協調,但協助調解的第三方人員,並不是你請來的律師,他們不一定是站在你這邊幫你說話,更不會主動幫你爭取最佳利益,我們很難保證不會參雜他們想早點結束、或是有個人立場而導致離婚條件不利於你。

但好處是,只要確保您這邊有律師,或您本身對於法律是很熟悉的,那透過調解若達成共識,等調解成立您就可以獨自帶著筆錄去戶政單位,直接登記離婚,不用跟對方一同前往,也能避免漫長的訴訟,以及面對判決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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